5月11日,浙江永康市发文,明确设立专项资金,对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建成的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、非居民用户侧储能项目给予财政补助。其中,新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根据实际发电量按每千瓦时0.1元给予补助,连续补3年(与金华补助标准一致),一年发放一次。
标签: 浙江永康 设立专项资金 新建屋顶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获补助